第一条为规范体育彩票摇奖管理与操作,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中国体育彩票开奖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以下统称为摇奖组织实施机构)通过专用摇奖设备产生开奖号码的乐透型、数字型体育彩票的摇奖管理。 第三条 摇奖组织实施机构应依据财政部批准的游戏规则和本办法开展体育彩票摇奖工作,保障摇奖工作合规、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摇奖组织实施机构应依据《体育彩票开奖监督管理办法》,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对摇奖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场地管理 第五条摇奖组织实施机构应设立专门的彩票摇奖场地,摇奖场地所含建筑结构须通过安全性鉴定验收,不得超出建筑设计年限使用。 第六条摇奖场地应配备保管室,摇奖球存放于保管室的密码柜中。保管室仅可由摇奖组织实施机构指定人员开启,密码柜仅可由第三方公证人员开启。 第七条 摇奖组织实施机构应制定摇奖场地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消防、水电、燃气、防灾减灾等规范要求。 第八条摇奖组织实施机构应设定适配于摇奖设备(含摇奖机、摇奖球等)的场地温度、湿度、粉尘度等环境指标。 第九条 摇奖组织实施机构应制定摇奖场地安保制度。 第十条 摇奖场地在摇奖期间或特定时间对社会公众开放。如遇特殊情况或受不可抗力影响,导致摇奖现场暂不具备开放条件,摇奖组织实施机构有权暂停摇奖场地开放。 第十一条摇奖组织实施机构(省区市体彩中心可根据实际条件)应设置备用摇奖场地并参照以上要求进行建设管理。在正式场地无法运行时,启用备用场地摇奖。 第三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 摇奖工作人员包括摇奖组织实施机构工作人员、第三方公证人员及主持人等。 第十三条摇奖组织实施机构应制定摇奖工作人员及观摩人员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公证人员应遵循《公证程序规则》等行业准则。公证员及公证助理(或两位公证员)同时在场时,方可履行现场监督职责。 第十五条摇奖组织实施机构应严格执行摇奖场地人员出入管理,有权禁止任何可能影响到摇奖工作有序进行的人员进入摇奖场地。 第四章 摇奖实施 第十六条 摇奖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进入摇奖场地。正式摇奖前,工作人员应对摇奖场地的基础设施、电力、网络、摇奖节目制播系统、摇奖设备及其软件系统等进行检查或确认,并使用试机球(球体无数字、号码的测试专用摇奖球)对摇奖机进行不少于1次的全流程测试。 第十七条在完成摇奖机全流程测试后,公证人员开启密码柜取出摇奖球,确认完好无损后将摇奖球装入摇奖机。 第十八条 在公证人员确认当期所有销售原始数据完成封存后方可实施摇奖。摇奖流程应符合以下程序规则: (一)摇奖前公证人员确认摇奖设备完好、摇奖球正确摆放; (二)由摇奖组织实施机构授权的人员(工作人员、主持人、观摩摇奖人员等)启动摇奖机; (三)摇奖过程中摇奖球应经过不少于10秒钟的充分搅拌; (四)经充分搅拌的摇奖球球体完全离开搅拌仓,则判定为有效出球; (五)摇出的摇奖球数量应符合游戏规则规定; (六)摇奖设备进入正式摇奖程序后,不得无故中途暂停或者停止运行(如遇突发情况,按照第五章应急处置相关办法处理)。 第十九条 摇奖机启动至摇奖结束的全过程,应在公证人员监督下并确保全程录像记录。摇奖组织实施机构应对每期摇奖过程录像资料进行备份存档。 第二十条摇奖结束后,公证人员应现场宣读当期游戏开奖公证词,对摇奖结果有效性进行认定,并与工作人员在摇奖结果确认单上共同签字。 第二十一条 摇奖工作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当日工作记录单,记录当天工作人员信息、观摩人员信息、操作流程、时间、突发情况及应急处置(如有)等工作信息。 第二十二条 摇奖工作人员应将工作记录单、摇奖结果确认单、摇奖过程视频等资料归档入库。其中,工作记录单、摇奖结果确认单的保存时限为不少于60个月,摇奖过程视频的保存时限为不少于36个月。 第二十三条 摇奖工作人员离开摇奖场地前,应关闭摇奖机、节目制播系统等设备设施电源,锁闭摇奖球密码柜及摇奖设备保管室。 第五章 应急处置 第二十四条摇奖组织实施机构应依据《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中国体育彩票开奖管理办法》建立摇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十五条 摇奖设备发生故障,按以下程序处置: (一)若公证人员已装入正式摇奖球但摇奖机因设备等故障无法启动,公证人员应取出摇奖球,监督工作人员检查、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装入试机球进行全流程测试,测试正常后公证人员将正式摇奖球装回摇奖机,重新启动摇奖;如无法排除故障,启用备用摇奖机,对其进行全流程测试后启动摇奖。 (二)若摇奖机启动后因设备等故障导致摇奖中断,已摇出的号码有效。公证人员须取出剩余摇奖球,监督工作人员检查、排除故障。故障排除后装入试机球进行全流程测试,测试正常后,公证人员将剩余摇奖球装回摇奖机,继续进行摇奖;如无法排除故障,启用备用摇奖机,按上述流程操作后再进行摇奖。 以上故障处置过程中摄像机须全程开启,记录完整过程,摇奖结束后应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六条 若节目制播、电力、网络等设备发生故障,工作人员应及时排除故障。无法排除故障,启用备用设备。若造成摇奖及节目播出延误,摇奖结束后应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七条 若节目播出画面中出现严重危害体育彩票品牌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声音或图像,工作人员有权中断节目播出,但不中止摇奖进行。摄像机须全程开启,记录完整过程。摇奖结束后应向社会公告。 第二十八条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期摇奖的,应及时向社会公告后延后开奖;导致摇奖中断的,已开出的号码有效,应及时向社会公告后延期开出剩余号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有关条款如遇法律法规、游戏品种、游戏规则等调整,重新制定或修正本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本办法由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