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李直建)近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通知》明确,缴存单位为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2025年3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此前缴存基数下限为1900元。 此外,从2025年3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缴存登记业务的缴存基数也不得低于2080元。存量缴存人缴存基数低于2080元的,无须按照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缴存基数仍为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1900元。缴存2026年1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须执行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此前,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发布消息,明确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可转移至东莞。申请人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广东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厅进行线上办理,也可到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办理。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