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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跑路” 员工曝内幕 揭秘教育培训机构“预付费”乱象

时间:2024-10-03 20:21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47 次
二次“跑路” 员工曝内幕 揭秘教育培训机构“预付费”乱象 中国新闻来源:央视网 2019年08月22日 16:36 扫一扫 手机阅读 我要分享 原标题:        央视网消息:近期,广州、北

二次“跑路” 员工曝内幕 揭秘教育培训机构“预付费”乱象

中国新闻来源:央视网 2019年08月22日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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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视网消息:近期,广州、北京等地接连出现多家课外辅导机构突然人去楼空,家长退费无门的情况,引发广大家长和社会关注。

日前,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这些机构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了查处并通报:(针对广东省广州市高冠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被取缔后拒不退费,当地教育局已将其列入黑名单,广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已介入调查。针对福建省福州市雷丁英语培训中心无故关门停课,且拒不退费,涉嫌恶意终止办学。教育部门已对该机构及分支点处以年检评定不合格、列入黑名单等处理,当地公安机关已经介入调查。

预收费、卷包跑的陷阱频频出现在教育培训领域,如此乱象该怎样预防,又该如何打击这样的“套路”呢?接下来来看一组记者的调查。

       【记者调查】广州一机构六店关停 家长损失惨重

今年三月,广州一家名为“高冠教育”的培训机构负责人失联,六家门店突然关门。据了解,这个主营中小学学科一对一辅导的机构,已经在广州运营五年。据家长反映,受影响的学生人数预计超过600人,关店预先没有被告知,不少家长都是收到培训班老师的短信后才得知负责人失联。在家长向记者提供的交费记录中显示,不少家长都支付了上万元的培训费,有的甚至达到十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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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查询后发现,广州“高冠教育”未取得教育部门的办学许可证,同时不具备市场监管部门批准的培训经营资质,开展中小学生学科辅导,属于非法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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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在家长的一份交费记录上见到,今年的3月6号,也就是在“高冠”店面集体关停四天后,仍有家长交费,而这笔钱被打入了机构负责人姜志伟的个人账户。

收取大量培训费,却拖欠员工工资和店面租金,而后突然失联,如此的做法让不少家长都觉得,“高冠教育”的负责人疑似蓄意卷款而逃。

据家长反映,高冠教育的法人代表姜志伟,曾在2011年参于开办了名为“广州精上教育”的机构,大肆宣称培优提分,短时间内就在广州和周边地区开办十多家分店,而在2014年“精上教育”也出现突然关停,家长退费无门的情况。家住广州越秀区的黄女士就遭遇了这两次的卷包跑,先后有超过3万元的培训费打了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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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高冠教育报名学生家长黄女士:“相同的套路也是,优惠也是,我上300个小时,这300个小时就送40个小时,我600个小时送了80个小时,210块钱一小时。”

第一次遭遇“精上教育”突然停摆,培训费无法退回的情况后,黄女士和不少家长都报了案。但记者发现,广州公安和检察机关给予黄女士回复的材料上注明:“因无法证实举办者构成刑事犯罪而不能立案”。最终,黄女士因“精上教育”所谓的经营不善,没能退回20000多元的学费。

而之所以又报名“高冠教育”,黄女士说就是因为被机构声称的“一次性预付费而享受优厚的赠送”所吸引。报名前她并没有仔细查询机构的情况,就和“高冠教育”一口气签下了126000元的合同,涵盖孩子高中三年的补习。而再次经历课外班突然关停,黄女士怀疑机构的负责人姜志伟在故伎重演。

广州高冠教育报名学生家长黄女士:“我们的(辅导班)班主任跟我说他还欠学生的课时,还有2000多万,(如果)他还是说经营不善,我就说肯定不信了。”

记者在一份由“高冠教育”员工提供的机构2018年内部资料中见到,在学生咨询的笔录中,高冠的招生人员声称该机构的特色是“有在校老师授课”,而这样的做法和宣传均早已被教育部门明令禁止。不仅在宣传上违规,“高冠教育”的员工还表示,机构要求员工学习大量的“客户续费话术”和“老客户拉新方法”。记者发现,为了能够说服用户交费,工作人员要学习的话术被细分为语、数、英、物理、化学等各个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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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调查】预付费才有优惠 家长陷入无底洞

记者深入调查后发现,不仅是广州高冠教育这样的非法培训机构在大肆乱收费,在校外培训机构整个行业内,预付费已经成为了“潜规则”,家长和学生们根本没得选。

华晟大厦地处广州市天河区繁华地段,附近有多所中小学,记者发现这栋十层左右的写字楼,有大大小小十多家培训机构扎堆入驻。而这栋写字楼两百米外就是发生“卷包跑”的“高冠教育”所在地。通过查询记者发现,华晟大厦里的培训机构有的是获得了教育部门的办学许可,也有只是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记者以一位小学生家长身份咨询后发现,这里的报名交费都是一个模式——一次性支付一个课程体系的全部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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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你现在五年级,但是一般五年级可能会遇到他的小升初前,要做计划。”

记者:“这个计划比如我交费怎么交,是按月交费,您一次性是最后分成月还是分成什么?”

工作人员:“你定了多少课时,20多少课时来计算,最好这里现在比如说像五年级算你定到六年级的话,可能要上百个课时这样子,我们就一次性交齐这样子。”

阳光喔辅导工作人员:“在我们这边如果是有上过课你就很懂,因为现在有很多家长过来续费也是一样,他会给孩子续一学年的,就是四期春寒秋暑是这样子的。”

立尚教育工作人员:“这个是一整年的3万多,是六年级一整年的,需要一次性付完。”

培训机构如出一辙的收费模式背后,还有一致的促销手段————即一次性预付费才能获得更多的优惠,有的培训机构甚至把预付费比作“投资”,如果不一笔买断,吃亏的还在后面。

精锐教育工作人员:“如果说你一次课的话,大概的费用的话在四五百这样子,就两个小时,其实一对一的费用其实都差不多。因为如果说你报得多的话肯定优惠比较多。”

学大教育工作人员:“我们的那些学生上一次性确实有些都交个十多万、二十万,这根本不是什么。因为这种其实也是一种投资,因为你现在五年级的话到时候六年级价格又不一样,多交一点,后续的就你上了六年级,你五年级(那时候)定的那些课程的话不用补差价,直接按五年级的价格给你算的。大概是比如说上初三的时候跟小学六年级、五年级价格差好几百,一次课两个小时,对现在你看五年级500多是不是?那么到初中的话也要接近六七百了。”

       【记者调查】偷换概念按“课时”收费逃避监管

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而记者通过在广东、四川、北京等地的调查发现,不少教育培训机构在预收费的时间约束上偷换概念,兜售“课时”,逃避监管。

针对记者发现的广州大量培训机构依然预收一年甚至更长时间培训费的乱象,负责监管的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培训机构不按规定的收费情况确实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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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收费时间现在跟我们都是按照比如说一个学年100个课时这样收费,那这个是算超过三个月的这种规定红线了吗?”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就是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意见的一个规定,这是去年8月份的时候出台的,出台这个规定之后我们就立刻要求培训机构执行,当然有些情况他考虑到一个课程的一个延续性,可能有些机构就按照课时量去一学期收费,这个时间可能就超过上面的规定。”

正如这位教育局工作人员所说的,培训机构用“课时数”收费的方式普遍存在。记者在广州、北京、成都等地调查发现,对于每个到机构咨询课程的家长,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往往会以最大限度保障学习进度和质量的理由,说服家长接受制定一个所谓最为优化的学习方案,获得学生和家长认同后,培训机构提出最优惠收费方式,也就是依据课时收费,而设计的总课时涵盖一个学期或者一个学年,这样一来在家长交费时,合同中只有课时数的约定,并没有按天或按月计费的约定。这样做就逃避了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时间的政策要求。

在培训机构收取高额服务费用后,家长却对后期配备的师资水平、教学质量都无法把控。有法律学者就指出,如此的预付费合同一旦签订,无疑让家长处于不利的位置。由于培训机构和家长之间签订的民事合同属于双方自愿,当培训机构在预收费后尚未履行合约的情况下出现关门走人,用户通常只能以民事诉讼的手段进行维权。而“经营不善”会被机构经营者作为拒绝继续履行合同的说辞,消费者想判定经营者恶意欺诈,存在难度。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凌霄:“这类问题的焦点在于取证难,你得证明他是主观上到底是以合法为目的,还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以说在出了事情之后,很多的受害者向公安机关报案的时候,就是因为证据的问题,达不到刑事上的立案标准,于是只能是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人走楼空,没有偿债执行能力,所以最后导致这些培训者会陷入一个非常艰难的境地。”

       【记者调查】设立风险保障金 预防“卷包跑”

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底,全国校外培训机构达到40万所,学生预计达到2000万,涉及的培训费用预计超过百亿。如此庞大的资金规模,该怎么保障它的运行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亟待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办法。目前上海、江苏已经先行一步,除了对预付费的资金进行动态监管,还通过风险保障金等方式,制约机构恶意毁约。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早在2015年,上海市教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9部门就联合出台硬性规定,明确开办教育培训机构,首先要在银行专用账户中存入“学习保障资金”,保障在经营出现风险后用户、员工的权益。规定要求新设立(含运行不足一年)的教育培训机构的学习保障资金缴存金额应不少于该教育培训机构开办资金的10%,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分公司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正常运行一年(及以上)的教育培训机构的学习保障资金缴存金额应不少于该教育培训机构上一年度学杂费收入总额的10%,最低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经营性民办培训机构分公司不少于人民币5万元)。

上海市教委终身教育处处长陶文捷:“这些银行都是由机构自己选择,然后这些银行每年跟教育局要核对一下这个机构上一年的营收的收入变化情况,如果它增加了,这个10%的(学习保障金)数字就要相应地提高。对于年检,连续三年合格的话,每年可以在10%的基础上逐步地递减,最低不能低于6%。”

除了通过预存“学习保障资金”未雨绸缪,上海还要求教育培训机构要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运行成本和项目经营成本,确定其“学杂费资金主要用途”,并要求培训机构在与银行签订的《管理协议》中明确列示。教育培训机构如果要动用“学习保障资金”,就要向银行提供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确认的《终止办学申请》和《善后处置方案》等相关文件,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否则不予解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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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扬州、南通等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的指导,今年起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了“开班前必须先存定额风险保障金”的硬性门槛。

这份“培训费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就是由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校外培训机构以及相关银行三方联合签署。协议中明确,培训机构开设专用账户后,授权银行将按照教体局的指令对账户进行控制或者解除控制。

南通市崇川区教育体育局局长陆红兵:“委托银行对需要领取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设立10到50万不等的监管资金(账户),这个是根据办学规模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那么对这部分监管资金,银行也是需要付出利息的。”

法律界人士针对预付费后频繁出现的“卷包跑”现象,也强烈建议相关监管部门出台教育培训行业规范合同文本,明确对举办者的资金实施风险管控。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现在国际上的一个普遍的做法是对于付款这个地方,一个是要求有一个独立于公司主体企业运营主体的这么一个第三方的账号。第二,这个账号进行银行托管,一旦出现相关问题的时候,企业经营不善等,企业即便想用预付款里的钱用不了,这样一来的话就把风险割裂开了。”

想要有效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需要多部门的合力。

在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中,明确要求“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

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出台已经一年了,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也应该加把劲,把用第三方监管培训机构预收费这一模式真正推广开来,以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此外不光是课外教育机构,我们也提醒您小心生活中餐饮、健身、美容等各类机构的预付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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